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?
停车位设置规范路宽不足6米的机动车通行道路将不得设置路侧停车泊位,
人行横道、快速路主干路等也禁设停车泊位;
在城市道路范围内,在不影响行人、车辆通行的情况下,***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,
路内泊位的设置应避免影响非机动车的正常通行,不应侵占非机动车通行空间。
此外,还规定了路内停车泊位不应设置地锁,防止被私人占用;
禁止路内停车道路的一侧可设置隔离护栏、隔离桩和隔离墩等设施;
停车泊位撤除或取消后,应及时清除路内停车标志、标线及其他停车管理设施,以防止车辆继续停放,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与运行。
1、城市道路停车位规定
公共停车场可以收取停车管理费,有条件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专用停车场,也可以收取停车管理费。在停车场停车者,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。
鼓励单位、个人投资兴建公共停车场,建设者可按当地人民***有关规定收取停车管理费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》
农村公交车运营管理条例?
1、镇村公交的开通和运行符合《省农村客运班车安全保障工作规定》。
2、镇村公交应符合“五定四统一”(定线路、定班次、定时间、定站点,定票价,统一排班、统一调度、统一管理、统一结算)的服务标准,运行线路覆盖镇域范围内所有行政村。实行低票价制度,服务质量考核优良,确保旅客满意达到90%以上。
3、镇村公交实行公司化经营,经营公司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。镇村公交从业人员培训、考核、持证率达100%。
4、镇村公交车龄不超过5年,车容车貌良好,符合国家排放标准;按规定统一车型,统一喷贴“镇村公交”标识;统一安装卫星定位终端设备;公示服务承诺、监督投诉电话和线路走向图。
(五)实施步骤。
第一阶段,6月初在部分乡镇试点,购车12台,开通7条镇村公交线路;
第二阶段,下半年购车48台,开通14条镇村公交线路,实现镇村公交通达率100%;
第三阶段,2012年全面完成农村公交站、亭、道路桥梁改造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。
(六)实施保障。为保障镇村公交的顺利运营,成立区镇村公交管理办公室,办公地点设在区交通运输局,区交通运输管理所统筹承担镇村公交的管理、运营、协调、组织工作。各乡镇分别成立乡镇镇村公交管理办公室,由一名副镇长负责,与农路办合属办公,负责各乡镇镇村公交的管理运营,受区镇村公交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。区运管所成立镇村公交管理所,专门负责镇村公交运营管理。
(七)资金保障。区镇村公交需配车辆60辆,购置每辆车计12万元,共计720万元,购车款由企业先行垫付,利息与车款年终在省考核验收后由省补资金支付。为确保镇村公交安全、有序、健康运营,根据农村客运车辆的实际运行和发展情况,区财政每年纳入财政预算500万元,用于镇村公交营运公司亏损补贴。